红网时刻8月14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童宗锦 通讯员 曾令康)8月5日,一位上海商人致电汉寿县罐头嘴镇福兴村支书童成友,要求代理该村黄桃买卖,童成友既兴奋又为难。因为,今年村里沿河堤坡栽种的黄桃树,头年挂果,产量还不高,近2万斤黄桃早已售罄。在汉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下活了农村经济这盘棋。目前,这项改革让80%的农村行政村集体经济得以壮大。一般的村集体收入增收在4万至5万元,基础好的村集体增收达12万至15万元。
汉寿县是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批试点县,2017年启动改革试点工作。近两年来,他们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紧扣“五个字”精准发力。一是“清”。即清资产,共清理核实资产6.75亿元,盘盈固定资产4941万元,核减债权1567万元、核增债务967.3万元。二是“查”。即查资源,共清理未承包到户集体耕地、水面、荒地等40.1万亩,对比清查前核增14.05万亩。三是“理”。即理关系,将集体资源尤其是组级资源以及“四荒地”、山塘、水库、沟港渠道等,纳入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四是“辨”。即辨合同,共归集发包(租赁)合同2958份,认定不规范、不合法合同2005份。五是“定”。即定权属,全面摸清了县乡村资源性资产权属基础信息,确定资源性资产权属165宗。
为了有序推进这一改革,该县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各组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县乡村三级坚持高站位,真抓实干,为改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依靠综合治理。始终坚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保整治和县委巡察工作相结合、同推进。对资源资产管理中不规范、不合法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并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乱象背后的农村黑恶和宗族势力,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好局面。三是依靠人民群众。在清产核资、身份认定、股权设置与量化等环节中,坚持三榜公示贯彻始终,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赢得了最广泛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很好效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效盘活了集体存量资产,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清理规范合同后,该县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088万元。同时,完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的抵押、担保等权能增强了农村发展后劲。去年以来,该县共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14宗,1.87亿元,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此外,县里出台了《汉寿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壮大。据该县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20年,改革后的集体资产可确保全县100%村(社区)年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基础好的村(社区)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童宗锦 曾令康
编辑:胡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