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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8%以上

红网时刻5月21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吴琼敏 通讯员 陈辉)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延续去年以来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居前,工业生产开局良好,投资增长稳中趋优:1至2月规模工业增长9.3%,增幅居全省第1位,投资增长13.6%,全省第3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全省第3位。

常德市经济运行的总体平稳,成为居民增收较好的基础。一季度,常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42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46元,同比增长8.8%。

增收贡献率工资性收入最高

随着减税降费的推进,政策增资影响明显。一是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较好。2月是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后的首个征期,政策的落实带动城镇居民经营性净收入增长1.9%。二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带动城镇居民人均个人所得税支出下降。调查数据显示,常德一季度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3.65亿元,同比下降32.73%。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资政策进一步落实。调查显示,2019年1月份公务员整体调资,并补发从2018年7月至12月共6个月的增资部分,人均每月增加350元左右。四是多个县(市)2018年绩效奖励标准的提高,拉动居民收入增长。

城镇居民,工资性增收贡献率为52.0%,转移净收入贡献率为4.5%,经营净收入贡献率为13.0%,财产净收入的贡献率为30.5%。

一季度,常德市城乡就业形势平稳向好,拉动了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精准扶贫给农村劳动力带来大量就近就业岗位,2至3月全市共举办招聘会42场,达成就业意向2.29万人次。此外,外出务工人数和月均收入水平继续增加,促使人均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和赡养收入达到688和205元,同比增长5.4%和40.8%。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收贡献率为39.4%,经营净收入增收贡献率为13.0%,转移净收入增收贡献率为44.4%,财产净收入增收贡献率为3.2%。

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最快

投资理财渠道的进一步拓宽,拉动了财产性收入增长。一是房价与房租价格上涨推高房屋出租收入。二是金融市场回暖势头企稳回升,居民来自股票、债券、基金理财方面的投资收益增加。

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05元,增长16.1%;人均转移净收入1994元,增长13.1%;人均工资性收入5052元,增长8.5%;人均经营净收入1818元,增长1.9%。

随着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居民收入也呈增长态势。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上调。2018年7月20日,湖南正式公布了全省今年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方案,人均增加5%。2018年低保、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上调,对今年一季度的转移性收入有翘尾影响。二是在医保体系更加完善和老龄人口增长等因素的影响下,报销医疗费收入增长较快。三是医疗扶贫持续发力,大病医疗报销比例提高,药品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调查显示,一季度城乡居民人均报销医疗费88.3元,同比增长126%。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76元,增长9.6%;人均经营净收入1833元,增长3.0%;人均财产净收入95元,增长17.3%;人均转移净收入1342元,增长16.0%。


来源:常德日报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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