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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战果”出炉

红网时刻常德1月31日讯(通讯员 龙珑 高贻平 王铁凌 刘美华 张勇 方晋 尹银清)近期,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袁超云带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第二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督查发现,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取得阶段性成效。

武陵:1月8日起,武陵区食药监局联合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市公安武陵分局、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工商武陵分局、质监武陵分局、区供销合作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24车次,收缴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无中文标示食品180公斤,取缔无证无照食品加工作坊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立案3起。

澧县:1月15日,澧县食药工质局在县政府副县长赵长津的带领下,县食药工质局在澧南镇海创垃圾发电厂进行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活动,县农业局、商务粮食局、盐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了此次活动。此次集中销毁的主要是澧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中的假冒伪劣食品,涉及仿冒侵权、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无生产经营许可、无标签或标签不全的食品415件(瓶)、各类假名酒300余甁,不合格食品(生猪肉、猪大骨等)1200余公斤,其他不合格食品(保健品、调料、饮料等)79箱,化妆品8箱。

汉寿:1月17日,汉寿县食药工质局执法人员在对毛家滩乡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大米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许可标识还是“QS”标识;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及“QS”标志。经联系生产厂家后进一步核实确定,该大米的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也已经过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次大米进行了查封。1月25日,汉寿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集中销毁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农业局机关院内举行,现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4000公斤。这批假冒伪劣食品是县食药工质局、县农业局等单位在近段时间内开展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假冒、三无和过期等食品。

石门:石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抽检计划100各批次,全部用于农村食品抽检。针对SQ标识过期的问题,石门县市场监管部门专门针对该项事件立案16起,有力震慑了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小作坊。石门节节高食品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货值近200万元。石门皂市市管所查办了虚标生产日期案。

临澧:临澧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以来,立案42起。临澧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乡镇学校,对在校学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进行教育,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津市:津市查获假“牛栏山”白酒案件,该低端白酒主要销售农村市场。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公安机关。津市毛里湖镇市管所收缴了650公斤白板肉,500多公斤的假冒伪劣食品。

安乡:安乡市场监管部门收缴了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乡陈家嘴镇市管所立了2起案件。

常德经开区:近日来,常德经开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80余家,收缴问题食品230公斤。此次整治以小作坊、小商品、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基层监管单位将按照督导组提出的要求,继续加大检查力度,深入乡镇、村组、集市等。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龙珑 高贻平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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