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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推送违法广告,查!

红网时刻11月28日综合(记者 刘清 通讯员 邱卉)近日,临澧县某电商公司法人林某主动向临澧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缴纳了1万元罚款,懊悔地说:“刚开始也觉得这事委屈,为什么在手机上发消息也违法了,现在知道了,这学费虽然贵但交得值!”

今年7月,临澧12315接到投诉,称临澧县某电商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使用“中国最大”“首家”等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接到该投诉后,临澧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立即对该公司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调查。经调查,该电商公司在宣传时使用“中国最大”“首家天猫平台推出”等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在案件调查阶段,该公司积极配合,主动消除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临澧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该公司减轻处罚。

近年来,电商经济呈迅猛发展之势,很多经营者都使用互联网、手机APP、微信朋友圈等手段推送商业广告,这其中不乏欺骗误导、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等广告内容。市民一旦在生活中遇到经营者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刘清 邱卉

编辑:姚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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