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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三严”措施 助力案件执纪审理

红网时刻8月17日综合(常德日报通讯员 辛怡林)近年来,临澧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规审核、处理案件,规范执纪审理工作,立足“严”字把好案件质量关,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上半年,该县纪委共立案80件,审结8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组织处理89人,回访教育2人,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和申诉案件。

严谨受理,把案件入口审核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调查组、乡镇纪委移交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严格审核,充分利用正式受理前的3天初审期,坚持证据不足、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案件不受理,定性不准确、处分依据不充分的案件不受理,卷宗材料不全的案件不受理,把住执纪审理的入口关。

严肃处理,把准确定性量纪落到实处。在审理案件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严肃慎重,区别对待,客观分析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和危害后果,合理运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情节,恰当给予违纪人员纪律处分。对于经审理认为不宜认定为违纪的行为,勇于提出审理意见。

严明纪律,把处分决定执行落到实处。在向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还对其违纪行为的定性和量纪依据、影响期限进行说明,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县纪委监委结合所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案发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针对问题进行反思剖析,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辛怡林

编辑:朱志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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