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7日综合(常德日报通讯员 刘瑶俊)日前,汉寿县法院对曾某等3人申请执行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进行执行,邀请县人大代表“零距离”见证。
2017年2月,曾某驾驶摩托车被王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撞倒,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曾某的亲属3人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予赔付,曾某亲属3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日,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并邀请县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执行干警从当地村支书处了解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确实紧张,近年与人合伙做蔬菜生意亏损严重,二胎出生便生病,住院治疗花费不少,近期被执行人及其父亲均外出务工,家里仅有年迈的母亲和幼儿。王某一直四处借钱积极赔偿,只是条件不好,一时确实拿不出那么多的钱。经执行干警极力协调,双方初步达成了分年赔付的口头协议。
同日,法院还邀请县人大代表的见证, 执行干警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权属房屋进行了查封。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刘瑶俊
编辑:朱志姣